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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租厂房:小产权房应严禁新建并逐步处理已有建筑

2014-01-15
 

摘自杭州租厂房巨大的成本差异使得“小产权房”在禁令之下依旧屡禁不止。而对于应该如何合理、合情、合法地解决“小产权房”问题,北京理工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周毕文在15日应邀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时认为,“禁止新建,同时逐步处理已经建成的”可能是一种可行的思路。

周毕文说,现在有卫星定位和分析,实际上任何一平米违法建筑,只要管理岗位到位、责任到位就一定可以发现,也可以在动工之初就进行制止。“这是完全做到的,当然需要我们大量投入人力、物力和财力的成本。把新的管住,不让他再建,旧的还是逐渐处理和消化的过程,可能正视现实,过去讲的搁置争议,放在那儿,逐步的处理,可能是一种思路。”

此外,在周毕文看来,十八届三中全会也为解决“小产权房”问题带来了新的契机。

他指出,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总体指导思想上,对土地实行城乡一体化的规划、建设和使用,也就是说在建设“小产权房”时得在乡政府所在市级政府、县级政府进行规划报批。

“在规划报批过程中肯定区分土地性质,比如农村土地建设,转为国家建设用地,在转的过程中,肯定面对由农业土地或者宅基地变为建设用地,有个土地流转和变性,这就涉及到我们18亩红线耕地和宅基地规模问题,所以会有严格的后续配套政策措施,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。”周毕文说,统一过程中首先要保证原住地、原土地所有者农民的最根本利益的保障,这样才能合理流转,然后把它变性成城市统一建设用地,使得土地资源利用最大化。这应该是一个多方共赢的局面,才能解决农村土地流转并且杜绝“小产权房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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